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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经常会丢各种东西。当我丢了钱包,丢了车子、丢了刚买的衣服时,我可以忍受,或许小偷比我更需要这些东西吧。但我丢了手机,我便忍无可忍了:那里有我朋友的号码,丢了,就再也不能联系了。我跑到警察面前报案,当我一股脑全部讲完时,警察示意我可以离开了。“完了?”他微笑着点头,我很奇怪他怎么能笑得出来?“你怎么不去抓?”“大姐,小偷得手以后还不跑?那小偷就不是小偷了。”那语气好象与小偷是哥们一般。“世界上有成千上万的小偷盗走成千上万人的财物,成千上万的警察却束手无策。”“所以大姐你要好好看好你的东西啊。”我出了警察局的门口,想:我要是小偷,就一定到这儿来偷。
这是我与警察的第一次亲密接触,结局是当我第二次丢了手机时,我压根儿就没想到报案。与警察第二次亲密接触是在人山人海的操场上。门口,已经站满了警察,我急急忙忙往里赶。“大姐,这儿不让进车,你下来。”“哦,你的意思是不让我进了?”他走进我,跟我靠得很近。“是的,我们在维持秩序。”“你不让我进,大会便开不了。”“但你得下车。谁都不能在这儿停车。”“我没想在这儿停车,我是大会的组织者,会议要晚上十点才结束,我要把车停在里面。”我毫无畏惧对视着他,结果是我赢了。“警察叔叔,”我喊,“你好象热情过了头。”他笑,阻拦我的时候,他竟然摸我的手。两次都没好印象,所以,我每次看见警察都要远远躲开。生活当中有没有警察都一样,我一直这样以为。
或许,一个待命的人注定是平庸的,一个出勤的人瞬间便造就了完美。沙伟,一个年轻的小伙子,25岁,刚刚警校毕业参加工作两个月。这天是2007年2月26日:
四. 夺刀,遭男方家属围攻,插门,在屋里搏斗,沙伟全身鲜血,掩护另两个人夺窗逃出。
五. 沙伟奄奄一息,男方见杀死一人,生存底线已破,便连环杀人,在村中寻有仇之人杀戮。一中年妇女死,一念书学子伤。
六. 逃出两人报案,防暴警察数百人来临,抓获犯人。
七. 沙伟浑身苍白,魂归西天,夫亲痛不欲生,母亲几经昏厥。
苍天何眼,让这样一个独子,还未孝敬父母就撒手西去,公道而在?
面对歹徒杀人,你可以不上,虽然别人会说你麻木不仁,但你仍然有理由为自己辩护,没什么比冷眼旁观更安全;我也可以不上,虽然这极不道德,我本身也不希望有人受伤,但我没义务和胆量,光是看见闪闪发光的刀就已经让我退避三舍;谁都可以袖手旁观,谁都可以藏匿着正义与人道在事发后振振有辞;但有一种人必须上,那就是警察。或许,警察在你眼里并没有金色的花环,你也可以对他们指手画脚,可一旦发生危险的事情,警察就会义无返顾地向前冲,这是天职。或许沙伟选择了别的职业,现在可以高枕无忧地散步、聊天,甚至可以找个心仪的女朋友谈情说爱。只因为他穿上了警服,110的命令一发,他只能去救护人民,而忘了他自己。有人说过,警察是国家暴力机器,不是慈善大使。可他怎么会知道警察做的正是天下最广大的慈善事业。如果没有沙伟等一些警察,那个村的人们难道不会大难临头?甚至屠村?有什么比生命更重要的礼物?有谁会为殉职的警察招魂?
至此,我便不敢对警察有丝毫怠慢,每每见到,总要微笑示意,似亲人朋友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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