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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1 16: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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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何天
24岁那年最后一次见何天,我逛圣·迪奥,试衣间中穿了一袭白色长衫出来,开门,有人一怔,然后那个人说:“子焱,是你?”我迷糊了约一分钟,如弱智儿般地反应过来:“啊?哦,是你啊?”
我自我保护地刻意忘了他,心理治疗不是白做的。很成功。哪怕是前一天才见面,我第二天就会忘了他的长相,甚至,想不起他的名字。
以我那样好的,一周前听过一次的手机号都能报出的惊人记忆力,我竟然可以忘了曾经深爱过,准备生死相依的人的面貌和名字。
他的八爪章鱼不在,这一次他对旧情人分外和蔼:“子焱,你一直这么瘦。我很抱歉,我……再怎样也是不想你不好的。”
“嗯,谢谢。”我听到另一个自己好整以暇地在应答:“多关心你自己,另外,奉劝你的私生活检点一些。”
我怀疑自己已经得了精神分裂,其中一个,对另一个所说的话,所做的事,无能为力。
我为自己赶到悲哀,竟然还要跟他计较,竟然还在爱着他。这样牙尖嘴利又有何用。不管谁说分手,其实被甩的人,终归是我,他在感情上早就离弃了我。我为维护尊严面子所做的一切都是徒劳。有什么用?到底有什么用?里子都已经没有了,还要什么面子?
始终是他弃了我的。我承不承认这都是事实。就像张爱玲说的:“我已经不爱你了,我想你是早就不爱我了的。”在跟何天的这一场搏弈中,始终是我败了的。
我不能接受这事实,所以我选择刻意的遗忘。我不愿告诉李源,我甚至不想告诉自己。多么糟糕。走向新生的时候还不到。
准备浴火重生那一年,我二十四岁,大致是我一生中容颜最美的时刻。从容淡然,专心于工作,寡淡感情事。在一群打扮得时尚摩登的女编辑中,我是唯一轻衣淡衫的人,长发乌黑,不事修饰。清瘦,因为脸瘦,眼睛愈发地大,沉思默默的气质,一尺六寸的纤腰,常常白衣素素,着平底赫本鞋,言辞淡淡,笑容浅浅,人淡如菊的感觉。
和从前可爱天真,活泼精灵的纪子焱判若两人。但内里一直没有变。晚上睡觉需服药。常常梦到自己站在一片废墟中央。这时镜头便自动喊停,连梦都不肯做下去。我便醒来,一摸脸上冰冰凉凉,原来睡了时常于夜半时不知不觉地泪流满面。
何天伤我这样深,我岂肯轻易原谅他。除非他死于我面前,我方肯消了这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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