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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感情,只能用来欣赏。一旦沾上尘世的烟火,只会落得一地灰烬。
——题记
灵儿是个才女,同事们都这么说。她的诗歌经常发表在地区文学刊物上,她撰写的报告文学历来是被放在第一页作为开篇之作。每一个见过灵儿的人都会不加选择的喜欢上她,喜欢她浅浅的酒窝,喜欢她文雅不张扬的个性,甚至喜欢她身上散发出的淡淡的忧愁。
灵儿曾经有过一次短暂的婚姻。
离婚后的灵儿从不和别人提自己的往事,甚至对前夫的出轨也保持沉默。
灵儿喜欢一个人抱着本书,躲开众人的喧嚣,坐到办公室的角落里,静如一尊雕塑。她看的最多的是张爱玲的书。“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每次读到这儿,灵儿都会觉得神情恍惚:我,该是哪一个?
恍惚中的灵儿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她忧郁的样子真美!“阿鹏忍不住轻呼。真想,真想轻轻拥她入怀,抚摸她黑亮的长发,给她一个温暖的港湾。
可是,阿鹏不敢。
阿鹏只是个新来的摄影师,尽管他业务出色,才几个月的时间就已成为单位的骨干,可是在灵儿面前,阿鹏却觉得自己渺小得如一粒尘土。两个人除了点头招呼的交情,再也没有其他的交流。因此,阿鹏只能远远的欣赏——在他眼里,灵儿也只能成为一幅画,因为,阿鹏已经是个有家室的人了。
妻子虽然文化不多,可朴实能干,三口之家被打理得井井有条。阿鹏除了对她不喜欢学习颇有微词,其他的,倒还知足。人近四十了,心便渴求安定,“丑妻近地家中宝”,阿鹏经常这样对自己说。“只是灵儿,唉!”一想到灵儿,阿鹏就不禁心里一疼:这个优秀的女子,永远像一幅画一样,飘在眼前,闭上眼,便一直钻进心里。
阿鹏失眠了。
工作的时候,他开始有意识的控制自己不去看灵儿所在的方向。
日子一天天滑过。
元旦快到了。
往年的庆祝准备工作都是灵儿一个人的事。因为她能写会画,主持水平也是一流的。这次主任兴许是想起关心下属了,居然派阿鹏给灵儿帮忙。
两个人的合作愉快而成功。
布置会场的时候,阿鹏告诉灵儿,会场的条幅可以不用电脑打印,那样太麻烦,自己写就成。灵儿以为自己听错了。这年头,能拿得起毛笔字的年轻人已经少而又少了,他居然练过书法?等到阿鹏一挥而就,两个人将条幅端端正正挂好的时候,灵儿对阿鹏已经是刮目相看了。这个大不了自己多少的同事,毛笔字居然写得这么漂亮?!
联欢会上,阿鹏一曲深情的《蝴蝶吻花山》赢得了热烈的掌声,他充满磁性的声音惹得台下的小姑娘们使劲嚷着“再来一个!再来一个!”联欢会异常的热闹,一直持续到深夜。
于是阿鹏执意要送灵儿回家。这一次,灵儿没有拒绝。
车停在楼下的时候,灵儿的眼里闪着依依不舍的光。夜太深,孤寂像蛇一样缠着她,她怕这样的夜。阿鹏的心抽动了一下。拉着手上楼,继而是紧紧地相拥。吻,让人窒息,头发、双唇、脖颈,甚至全身,世界融化在无边的黑夜里,只有星星眨着暧昧的眼,偷看。
阿鹏很快和爱人离婚了,孩子给了妈妈。阿鹏的前妻什么都没说,默默地收拾东西。她临出门的时候,用手一遍一遍地摸着柜子、茶几……那一刻,阿鹏的决心差点被击碎了。
可是阿鹏已经顾不上这些,他要去迎娶他梦了许久的新娘——灵儿。
新婚的日子热烈而甜蜜。阿鹏从不知道原来爱情可以这么美。日子里充满了歌声与微笑。两个人在工作中的默契配合,使得他们的工作业绩也蒸蒸日上。
但是热烈的终究要归于平淡,甜蜜的爱情也会逐渐麻木在柴米油盐酱醋茶中。
沉沉的黑夜里,阿鹏开始失眠,想孩子,想从前那个善良的妻。这个时候的他,一遍遍地问着自己:我玩了一个怎样荒唐的游戏?!
灵儿隐隐地从阿鹏的日渐沉默或者大醉而归中感觉到了什么。这变化,从和阿鹏结婚的时候开始,灵儿就已经预测到了。只是没想到,它来的这么快。
夜的孤寂又像蛇一样聚拢在周围。没有灯,只见香烟的明灭照出灵儿凝固的眼。这份一开始就不曾属于自己的感情,终究逃不过时间的磨砺,走不出那个关于爱情的经典魔咒: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唉!终究逃不过……”浓重的夜色瞬间碎在一声悠长的叹息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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