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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文坛改版大杀戮征集报名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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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2464 | 回复10 | 2005-9-27 11: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恩怨没有完结篇,只有没完没了的续集。
口水 | 2005-9-29 03:59:00 | 显示全部楼层
<P>本届杀人游戏规则建议采用最简单的那种,也就是第一届的规则。具体如下:</P>
<P><FONT color=#dc143c size=4>  这个游戏的起源,有两个不同的版本。其实一个比较小资的版本是说,这是IT界的人士从硅谷带回来的。这个版本最早是在《北京日报》上出现,后来通过小资杂志《新周刊》流传广泛。其实在这个版本流传之前,我早就在一群背包族这里听到过另一个版本。这个版本比较浪漫,说这个游戏是从喜马拉雅山麓下的登山营地里开始流传的,登山运动员们为了打发漫漫长夜,在篝火边设计了这个奇妙的游戏。相比与前一个版本,我更喜欢这个说法。因为这个几乎要展现人性中最真实一面的游戏,应该是在最残酷美丽的大自然中被想像出来的。喜马拉雅山麓显然更符合这个条件。而且最早的游戏中只有三个角色:好人、杀手和栽判。杀手昼伏夜出,好人彼此猜疑,而栽判仅仅在这一局游戏里旁观事态的发展并且履行他的职责:告诉大家结果是对是错。至于发展到法官、警察、良民和凶手,如此等级森严而阶级分明,那已经是相当后面的事情了。 如何杀人   游戏其实并不复杂,但要用文字说明,未免要费一番口舌。   首先是参加游戏的人。以十人以上,十六人以下为好。人少了玩不起来,人多了则乱。   然后需要道具,最简单是扑克牌。有几个人就准备几张扑克牌,其中一张王牌,一到三张黑牌(依人数而定),其余都是红色的牌。   游戏开始前,每人先抽一张牌,不能让别人看见。拿到王牌的那个人是裁判,要当场公开自己的身份。拿到黑牌的人便是杀手,红牌是好人。   当然是由裁判宣布游戏开始:“夜幕降临啦,请大家睡觉吧……闭上眼睛……”大家都闭上眼睛。   “杀手请睁开眼睛……”杀手睁开眼睛,如果只有一个杀手,就直接向裁判示意他要杀的那个人是谁;如果有两个或者三个,要互相用眼神统一后,再示意裁判。然后闭上眼睛,做若无其事状。   “天亮啦,大家可以醒啦,唉哟,那谁谁,你可醒不了了,你你你,被杀啦!”裁判的宣布往往会让大家笑起来。说人之初性本恶,这话听起来是对的,不然大家怎么这么快活呢。   听一下被害者的遗言,他可以指证凶手——理由?随便啦,这个人看你眼神不对,那个人昨天吃了你一粒糖……再来大家可以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杀手也可以装得若无其事般的指控别人,被指控的人有。最后由裁判宣布开始投票,得票最高的那个人,被宣布死刑。   至于被群众宣布了死刑的那人是不是凶手,真不一定。如果是,游戏结束(如果有N个杀手,那么这个杀手退出,游戏继续进行,直到找出全部杀手),如果不是,可怜呐,这个被冤杀的人只好含冤退场,游戏继续进行。到最后,如果杀到连投票的人都不够,杀手还没有被揪出,那么他就胜了!这可是很有成就感的哦!   规则基本上就是这样,不明白试上两三次,也就明白啦。很好玩的哦,注意!你脸红什么?凶手不会就是你吧? 网路杀人   是谁把这个游戏搬上网络的,我不知道。但是在广州有个“杀坛”,我倒是听说过。不过那里人太多,裁判和杀手都随机产生,虽然公平,但和一群陌生人玩这样的游戏,太也无趣。应该和熟悉的朋友来做这个游戏,从最初的扑朔迷离,到后来的疑云重重……江湖上掀起腥风血雨,而那个不曾被揪出来的杀手会是谁呢,身边的朋友一个个倒下,你满心惶恐……   网络杀人游戏的规则和现实中的游戏规则非常相似,只是根据网络的特点做了一些小小的变化。   首先,裁判一般由BBS的版主担任,因为网络杀人游戏的裁判需要很敬业哦。游戏的人员要事先确定,并且张榜公布,公告天下。这是为了游戏能顺利有效的进行。一般以十五人为宜,不宜过多,不然游戏时间会拖得过长。   现在要确定杀手了!因为在网络上没法抽签,也只能由裁判在参加游戏的人中内定。   给杀手一个特殊的ID,同时告诉大家,这个ID是用来杀人的,除了裁判和杀手,没有人知道这个ID是谁在用。同时要视BBS的情况制定下面这些规则:   1、杀手一般是每天杀一个人,用那个特殊的ID发贴,公布这一日所杀何人。   2、投票的时间。最好有明确的规定,比如杀手在每天早上十点之前杀人,十点开始投票,有一整天的时间可以供大家猜测、指控、判断、辩解和捣乱……参加游戏的人每个人都有指控别人的一次机会,以最后一次发贴指控的为准,不发言的人自动放弃投票的权利。截止时间是每天晚上十一点四十五分。十五分钟后裁判宣布当天投票结果,得票最高者被宣判死刑。如果这个人是被冤杀的,游戏继续,如果杀手被正法,游戏结束。   3、为了增加游戏的趣味性,规定杀手每天除了发一个杀人的贴子之外,必须用杀手的ID跟贴或者发贴三次以上,   4、裁判不能杀人,不能投票,已经被杀的人也没有投票的权利,但是可以继续发贴捣乱。   ……   没有实战经历,其实很难理解在网络上杀人游戏的乐趣。如果说面对面玩这个游戏的乐趣在于观察一个人如何若无其事的掩盖自己的表情,那么网络杀人游戏的乐趣就在于看那个杀手如何杀人和接下来的猜测、指控、自辩和任何一个BBS上都会有的浆糊。这其间发生的故事往往会出乎人们的意料,将事态往全新的方向发展。而一
恩怨没有完结篇,只有没完没了的续集。
口水 | 2005-9-29 04: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具体改动希望大家跟贴建议
恩怨没有完结篇,只有没完没了的续集。
徐云飞实名认证 | 2005-9-29 04: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口水。
口水 | 2005-9-29 18: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P>感谢大砖!财政上能不能……</P>
<P>支持点……</P>
<P>呵呵</P>
<P>要是不好解决,从俺的辛苦积分里扣也行……</P>
恩怨没有完结篇,只有没完没了的续集。
徐云飞实名认证 | 2005-9-29 18: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P>呵呵,一切都没有问题</P>

<P>有事尽管说儿</P>
青霰名人堂,杰出贡献用户 | 2005-10-1 04:0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砖回来了,这游戏就玩得起来了! :)
惜缘!
爱车名人堂,杰出贡献用户 | 2005-10-4 04: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P>看大砖和口水组织了.</P>
混,是一种境界。
口水 | 2005-10-4 04: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怎么不多涅……
恩怨没有完结篇,只有没完没了的续集。
瑰瑰 | 2005-10-14 06: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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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初晴名人堂,杰出贡献用户 | 2009-1-11 11:43:58 | 显示全部楼层
:IZ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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