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0734|回复: 0

知乎与快手非要争个鄙视链的上下游吗

[复制链接]

75

主题

51

回帖

575

积分

三阳开泰 V3

精华
10
金币
0 ¥
发表于 2017-7-30 22:31: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知乎与快手非要争个鄙视链的上下游吗


  文化和艺术领域或许有着阳春白雪和下里巴人的差别,高雅与低俗之间也确实存在某种界线,但选择不同文化生活形式的人与人之间却是平等的。
  -----------------------------------
  快手和知乎,常被视为运行在完全不同轨道的两类产品。
  7月,普通的一天,当知乎用户还在兴致勃勃地讨论着“如何优雅地品鉴一杯红酒”时,快手官方运营悄悄注册了一个知乎账号,并回答了一个平淡无奇的问题:“在快手公司工作是一种怎样的体验?”绝大多数知乎用户都没有注意到这件事,但是,冲突很快就发生了。
  知乎的大多数用户不仅不使用快手,还对快手怀有强烈的鄙夷和排斥情绪。在他们眼里,“快手”这个符号象征着低俗、庸俗、媚俗,所谓的“草根精神”不过是不思进取者的自我安慰。快手火遍全国所依赖的“喊麦”文化,在知乎也屡遭批判,粗糙、空泛、脱离实际、歧视女性……快手入驻知乎,为自己及其用户辩白,但很快这种辩护就变成了知乎用户眼中的挑衅和嘲讽。
  本来不过是知乎社区“内部矛盾”,发酵成了一场互联网事件。在事件的漩涡中,两个用户群体之间的冲突,扩大成了自认“精英”者与自认“草根”者之间的冲突。双方都努力暴露着对方的“丑陋”一面。
  代表“精英”的知乎和代表“草根”的快手之间的冲突,象征着两大相互隔离、缺乏接触、鲜有理解的社会群体之间的矛盾。在外在层面上,它是群体趣味与价值观的冲突,而在更加基础的层面上,这种冲突则来自于两个群体生活环境的本质差异。
  当知乎用户坐在县级以上重点高中课堂复习备考时,快手用户可能正在工厂里做学徒帮工;当知乎用户在大学的社团或球场上挥洒青春之时,快手用户可能正在台球厅里享受属于他们自己的闲暇时光……这些人生不同阶段累积起来的差异,导致前者浏览知乎上最酷的趣事新知时,后者理所当然地在出租屋里打开快手,好好听一首一人我饮酒醉。
  两个不同的人群,精神生活被一道无形的边界线分割成了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其中一个世界以文明、理性和格调为捍卫自身阶层的城砖,为所有自诩精英者建成了一座理想殿堂,让他们安然地自我陶醉;另外一个世界则奉行绝对的实用法则,顶着“庸俗”与“堕落”的骂名营造出了一片狂欢的秀场,夜以继日地生产着廉价而畅销的精神食粮。绝大多数时候,两个世界相安无事,因为从来不产生任何交集。然而,这种无知与漠然带来的“和平”并不真实。
  其实,两个世界不像自己标榜的那么完美和模范,也不像对方所误解的那样龌龊不堪。归根结底,彼此之间有所不同,实在是件再正常不过的事。仅仅因为不了解对方,就倾泻出鄙夷、敌意,无论如何都是错的。文化和艺术领域或许有着阳春白雪和下里巴人的差别,高雅与低俗之间也确实存在某种界线,但选择不同文化生活形式的人与人之间却是平等的。谁也不该以经验盲目地对别人作出判断。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是那个年代最有知识的人之一,但他却说:“我唯一所知道的就是我一无所知。”这种态度既是对浩瀚无涯的知识本身的谦卑,也是对他人的尊重与包容。
  在过去,我是一个“典型的知乎用户”,从不关注快手,也对那个“另一半中国”缺乏重视。我对那个世界有过许多不堪的想象,并把这些想象当成保护自己的精神壁垒。但当我真正睁开双眼了解那个世界时,我终于明白了自己犯下了多么低级的错误:仅用想象定义一群素不相识的人,却不曾对他们做些最起码的了解。当然,自以为是的精英应当自省,反过来说,那些认为一切更高层次的精神追求都是“装腔作势”“故作高深”的草根,又何尝不该如此呢?人们普遍存在的问题之一,恐怕就是知道的并不多,却太过自信,以至于忘记了自己的无知。
  因此,我们应当反思两个世界之间的冲突,或许这场纷争正是一个提醒和一次契机,让双方放下彼此之间的冷漠、成见与敌意,重新看待那些和自己不同的人,这或许是社会能从此事中得到的最大收获。

楼主热帖

2763

主题

3万

回帖

1023万

积分

花街外交部部长

蜘蛛侠

精华
52
金币
5149370 ¥

花街◆VIP用户花街VS半朵◆互动杀人游戏纪念勋章爱心天使◆2008祈福川震纪念章花街达人花街元老◆钻石级用户

发表于 2017-7-31 12:26:09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这件情况,绝大多数网友对护士的行为报以了深深的同情,觉得护士救活了一个生命,并托付给可靠人家抚养,应该是公德无量的好事,应该属于社会的正能量。可是最后却被刑拘甚至被讨要罚款,觉得护士太冤了。



我个人以为,这件事情应该从医学、法律、伦理、情感四个方面看这个问题。

1、从医学上

首先,胎儿在引产前,基本上应该在宫内已经死亡,娩出后的活体会不会因为药物或其他因素导致潜在的健康威胁,还是一个未知数。

2、从法律上

怀孕28周以后的孩子,理论上讲在引产后都有存活的可能,所以,一旦孩子离开母体仍然存活,孩子就已经是一个生物学意义上独立的人,就受我国相关法律的保护。

就这件事情而言,孩子离开母体后并没有死亡,母亲在这一刻就成了法律意义上的第一监护人,不管她愿不愿意,也都享有知情权和抚养权,他人无权私自处理孩子的去留,所以,虽然母亲不打算养育这个孩子,但存活事实一旦形成以后,护士的行为就已经变成了法律意义上的侵权行为。



3、从医学伦理上,有些国家规定不准在胎儿进入可存活期后实行人工流产,但因我国尚无相关的政策规定,所以,孕妇有自愿引产的意愿时,医生做出相应的处理并不违反国家的政策。

但是如何处理晚期人工流产上面临的胎儿、母亲、家庭等的冲突上,就让医务人员感到非常为难,也涉及了一个医学道德问题,如果胎儿离开母体后是活体,而产妇并不打算留下的时候,只能放任刚出生的婴儿死亡,因为一旦有了医生的私自救治,后续医生将面临不胜其烦的法律和社会问题。



医学伦理学原则:病人利益第一、尊重病人、公正。可是谁来保证引产下来的活体儿的利益呢?

就本案来看,护士的救治符合伦理学的原则,但却违背了相关的法律规定。

4、从感情上

虽然是家属“遗弃”的胎儿,但毕竟胎儿变成了婴儿,要想即不伤害母亲又能救治婴儿,还能尽最大可能避免众多的繁琐问题,隐瞒事情的经过就行了人之常情,皆大欢喜。

即解决了母亲不愿养育的意愿,也救助了一个可怜的孩子,还解决了一个家庭的不能生育的问题。



综上来看,护士的行为合情、合理,但不合法。所以,盲目的褒贬这件事情,无论对于护士、引产母亲还是对法律的判决都是不公平的。
佛说:不可说不可说,肯定有奸情...

6

主题

10

回帖

22

积分

初露锋芒 V1

精华
0
金币
0 ¥
发表于 2017-8-1 12: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蜘蛛网 ( 苏ICP备2021054510号-17 )

GMT+8, 2026-7-25 17:01 , Processed in 1.086804 second(s), 2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5.0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