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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日在街上看到了一辆彩车,名为“城市猎人”,很觉新奇,便脱口而出:这是一篇很好的小说的名字。后来细一琢磨,谁是城市猎人?人物几何?猎狩什么?朋友建议当然爱情更通俗一点,可我觉得爱情过于皮毛,之于广博的生活无疑似沧海一粟。我更钟情生活的内质,从万干的故事中折射出的哲理之光,而这种东西现在多半被人视为老派,缺少可读性,自然也就没人买帐了。
说到城市猎人,很容易让人们联想到辛勤的公安干警,特别是那些栉风沫雨昼寐夜出的巡警兄弟们。这个比喻当然很确切。但我又一想大凡生存在城市里的人们是否都在充当着猎人的角色呢?现代的城市,高楼林立,街道纵横,霓虹闪烁,广告缤纷,生活充满了钢铁的味道、水泥的味道、金钱的味道,现实象一只上满了发条的钟表一样走时准确,人们在拥挤之中,在越来越商品化的陌生感中总要努力筛出一缕无色去捕捉那真诚、那亲情、那美好,还有那不灭的理性之火,以慰籍孤独的心灵。这难过不是城市猎人的广泛意义之所在吗?
有一位朋友曾说过城市是一种感觉,它象一首意象堆砌的朦胧诗,你可以在里边找到很多,又似乎什么也没找到,但人们还是在拼命地寻找着。有人在这里找到了事业,洒泪、流汗,品尝失败的痛苦和接近成功时的艰辛,付出许多,得到很少,但成就的快乐让人鼓舞而激动.有人在这里找到了潇洒,潇洒留着长发,戴着墨镜,穿着牛仔服装,无所畏惧地穿庭过市。于是唱《潇洒走一回》的多了,人们潇洒地握手,潇洒地谈生意,潇洒地付小费,潇洒地离婚,最后潇洒地说一句人生短暂。有人在这里找到了活法,寂寞地活着,沉重地活着,执著地活着,轻松地活着,浅薄地活着,活着的人象狩猎者一样追寻着自身的价值,价值的差别又使城市生活立体而缤纷。我的一位研究哲学的朋友曾这样对我说,哲学让人思考生活的时候过于深刻,又太富条理,所以人沉浸在哲学里难免活得辛苦。后来他声称他不再研究哲学了,他去经商,学了一点商场上的东西;他又说经商太没人情味,于是他又去研究哲学,后来还在一份学术刊物上发表了一篇论文。他说生活是一个过程,而不是目的,回头时看看过程,目的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但他又说人活着不能没有目的,没有目的,过程就会黯然失色。我不懂哲学,就象不懂他一样,他学会了跳舞,也逛过几回歌厅,从前他对这些是颇有微词的。后来他又迷上了那种被看做是贵族的运动——网球,我想这也许就是人生的过程吧。
城市耸立起原始森林的胸怀,让人们端着思想的猎枪在里边搜寻属于自己的一份自在。人在钢筋水泥的夹缝之中喘息、劳作,头顶一片蓝天,在繁华、喧嚣、灯红酒绿之后,急切渴望恬静和淡泊。有如有一次我和朋友去书店闲逛(之所以称为闲逛,并非书店没有好书,而实在是摆在书架上的精品们过于精品,齐刷刷一套要一两百块),逢到特价书专柜,我们的眼睛同时一亮,可以毫不夸张的说那绝对是一双城市猎人的眼睛,因为我们在书架上发现了那本美国作家诺曼.梅勒的《裸者与死者》,虽只有下册,但我还是毫不犹豫地买下了它。走出书店我内心充满了愉快的感受,就象农民把庄稼搬进自己的庭院一样,那心情绝非浅薄、浮躁、轻狂可以相比,因为那是真正狩猎者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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