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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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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3 22:39: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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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一朋友突然问我一个问题:“如果一辆运送扶贫物资的货车路经一个贫困山区翻车了,当地农民上前哄抢扶贫物资,你对这种行为如何看待?”
我答:“首先,显然这种行为触犯了法律,但是在情理上却情有可原。”
本来一问一答对话就此可以结束了,但我有感而发又引申了一句:“其实对贫苦农民讲法律有点不公平,往往是那些有钱有势的人触犯了法律却可以逍遥法外,要是能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该多好啊!”
由此引发了我和朋友的一场争论。他认为平等是不可能做到的,法律本来就应该不平等;而我认为绝对平等不可能,但应该以平等为原则,法律就应该为了尽量保证平等而制定。

朋友认为:“人生来就有这样或那样的不平等,就像拳击比赛要分重量级,法律也应该分等级细化,对不同的人用不同的法。”
我答:“法律细化正是为了保证相对公正,但不能因为人生来有差异而给人分等级。”

朋友又问:“那你觉得有些人拥有大量财产,你为公平起见是不是要去剥夺他们的财产,均贫富呢?比如最近查处上海某官贪污几个亿。财产也分合法收入和非法收入,现在的法律当然是保护个人财产的,但是不保护非法所得那你现在是知道了该官财产是非法所得,如果事情没有被揭露,他的财产不是一样受法律保护吗?”

我答:“确实,法律不是万能的,不可能说有了法律,犯罪就自动消失,法律的作用不正是惩戒犯罪,彰扬正义吗?”

朋友补充道:“保护个人财产本身就是不平等的。第一,有些人通过一些违法或打法律擦边球的手段获取了大量的财产,比如国有企业改制中大量国有资产流失,这些人没有及时被法律制裁,现在的法律已经为他们的财产提供了合法的保护了。该平等的时候不平等,现在已经错过平等的时期了。”

我笑着回答:“亡羊补牢,犹未为晚。难道说你已经生病了,就没有治疗的需要了吗?”

他转而再找出理由:“最根本的是人本来就是不平等的,为什么要追求平等?就像我和刘翔比跨栏,我肯定比不过他了,我能要求和刘翔平等吗?社会就应该鼓励不平等,就像要捧出一个比尔盖兹这样的典型,合法赚取巨额财产,也要大部分普通老百姓安于现状,社会等级是必须的,不可能让普通老百姓也要求和比尔盖兹平等。”

说到这里我已经有点怒了。我直接对他说:“这就涉及到你如何评价一个人的问题,难道你的划分就是看谁的钱多,谁的能力强吗?我说的平等绝不是作为个体的人占有的金钱地位的平等,而是作为“人”应该具有的一些基本权利,比如生存权、言论权。”

朋友可能不想争论太激烈,停了一会说:“生存权就是平等的吗?我经常看到电视上罪犯说杀人是因为自己没法活下去。”

我接上话题:“是不是真的没法活下去我比较怀疑,如果真的让人没法活下去,那确实是社会需要反思的事情。但是为了自己的生存权而剥夺别人的生存权是不平等的,受到法律制裁也是应当。”

朋友再举个例子:“有些人生来就是畸形或者弱智,从他们一生下来就知道他们这一辈子只能给社会给家人带来负担,有些人变成了植物人没有意识,完全要靠别人来供养,对这些人讲公平,就是对社会不公平,占用了本来可以由正常人占有的大量资源。一个好好的家庭如果出了这么一个废人,整个家庭基本上就要被拖垮,你碰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我说我会尽量自己承担,实在是承担不了就向社会向国家求助。

他说维系一个废人的生命只是为了满足你们的亲情,但是这和其他人有什么关系呢,为什么社会和国家要给你帮助?

我问:“你觉得如何呢?知道是畸形就不生下来?”

他回答:“不是,我是说生下来以后发现是畸形。他们连意识都没有,自己都不能表态,如果他们知道自己这一辈子都要悲惨地度过,也会选择去死的,所以完全可以由别人决定剥夺他们的生存权。”

我怒了。你怎么就知道他们会选择去死?!如过一个人自己不能表态,就可以由别人代替他表态吗?按你这么说,弱势群体的声音较小没能表态就可以被忽略吗?再说这种个人力不能及的事情作为社会公益事业也是合理的,目前的社会物质水平并不是没有能力赡养这些“废人”。

至此,争论结束了,但分歧并没有结束。我希望该朋友仅仅是想用一场辩论来挑战一下彼此的思维,否则,我要对他的思想表示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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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4 12:19: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参与讨论,因为社会本身存在着太多的不平等。就如男与女都不平等,不要说其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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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4 15:07:28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面前人人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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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8 23:08:28 | 显示全部楼层
恩,喜欢这一篇的思维...其叙述方式很质朴又活灵活现的,给读者一种既远又近的感觉,我喜欢读这类有关无伤大雅的人性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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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29 21:53:2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自感言语粗糙,思维有限,其实说服力非常欠缺,只一个坚信而已

多谢唐青的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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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9 22:5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一直想着,休一个几个月的长假,然后看这样的文章:静下心来,读这样纯思维但对现实又有一定指导意义的文章,犹如和朋友谈心,一本这样的书,可以看很多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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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3 19:44:56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生活面前人人都不平等,他们是生活的弱者,同情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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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9 22:49:05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只是在践行一种特别意义上的平等
事实上,真正完美意义上的平等是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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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1 15: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心的平等比法律的平等有具神性。也正是法律的狭隘的无限弥补。

人人生而平等,本来就是一个难以实现的理想意念,但它是光明与神圣的。这正是西方文明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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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21 20:32:2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依菲蝶 于 2007-4-21 15:15 发表
人心的平等比法律的平等有具神性。也正是法律的狭隘的无限弥补。

人人生而平等,本来就是一个难以实现的理想意念,但它是光明与神圣的。这正是西方文明的根基。


受教了。欢迎依菲蝶的光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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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2 14:04:24 | 显示全部楼层
:P 羞一个给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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