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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为一稿多投者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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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4910 | 回复1 | 2004-8-6 20: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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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一稿多投者,人们不知以什么法律条文和道德标准为依据总要给以非议。对此,我们应有新的看法——

我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相对来说任何一家报刊的发行量都极为有限;同时,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尚处在温饱型水平上,每个人不可能拿出更多的钱和时间购买与阅读众多的报刊。若一稿被多家报刊采用,说明作者的“产品”质量高,应该“畅销”全国,使人们有机会在自己所订的报刊上就能享受到这份精神食粮。

目前的报刊内部尚未建立起一种积极认真处理稿件的机制,许多稿件“石沉大海”的原因是难以说清楚的。若不允许一稿多投,便会助长编辑队伍的懒散之风。相反,若一稿多投,谁
家抢先发表谁家“占便宜”,谁家“吃亏”谁家活该。这样下去,对编辑发稿中引入竞争机制,校正编辑队伍的工作作风,全面提高用稿者的素质无疑很作用。

许多征稿启示中表明:“切勿一稿两投……三个月不见录用,可自行处理。”严格要求作者,却对如何对待稿件只字不提。似乎只有报刊选择作者的自由,而作者毫无选择报刊的自由。
然而,一稿多投,不仅会冲破这种不合理的单向选择,给投稿者以充分的选择空间,使投稿者与用稿者处于平等地位,更重的是这样做会最大限度的防止一些时效性较强的稿件被耽误,会最大限度的避免一些质量较高的稿件被埋没。

每家报纸、杂志对稿件都有自己的要求,而就某一家报纸或杂志来说,它的定位、栏目和内部的人员等方面的情况是在不断地变化的,所以没有一个作者或机构能够把全国众多报刊的情况完全掌握清楚;同时,每个编辑的口味、眼力、文化水平、知识结构、思维方式等方面千差万别,因此同一稿件会在不同的编辑手中得到不同的下场——我们经常会有这样的体会,一篇稿子在周转了数家用搞单位后不但会突然发表出来,且而还会受到读者的热烈欢迎。由此来看,一个写手或一个作家,只有用一稿多投的办法,才能有效地对付外在诸多的“不确定因素”以及所谓的“事物存在复的杂性”,从而才能最大限度的得到多方面的发稿“效益”。

如今发稿大都使用电子邮件。有投稿经验的人都知道,网上的许多邮箱地址都是假的;有的又是“老化”掉的;有的是被编辑“遗弃”掉的;有时只有个邮箱地址,但根本就没有人看管;有的是个人的;又有的是编辑根据自己需要临时设的;还有的只是某个栏目的——要是你投错了,编辑一般是不会给你转的;同时电邮的地址最容易变化——变化的幅度之大速度之快令你无法得到一份较为固定“邮址大全”,因而可以说,任何一个人或一个机构,都不可能全面准确地掌握它,而要是按传统的一搞一投,等三个月不见发表后再重投的老办法,你就是投上十年,编辑能不能看到你这篇稿还很难说。

笔者曾有一篇关于春节的稿件,自以为写得相当不错,每年投一家报刊,契而不舍,投了十二年,终于被一家报纸刊用了。由此我想,早知如此,当初直接投十二家,中稿率十二分之一,一下子就解决问题,何必苦等十二年?——生命苦短,人生要做的事情又实在太多,我们不能老惦念着自己的一篇稿子……所以一稿多投是写作者节约人生,不浪费生命的一条好途径。

当前文稿市场上骗子横行,问题很多,好稿件一旦露头,说不准就会被剽窃、复制、改编、偷用。在这种些况下,一稿多投又是“抢先占领市场”,保护写作者利益最好办法。

虽然脑力劳动已被承认为一种劳动,但横向比较我国的稿费水平仍很低;作者实际得到的稿费往往更低。有的报刊甚至还反过去向作者索要出版编辑费(一家愿打一家愿挨的情况除外)。“创造性劳动”与“常规劳动”得到的报酬反差极大。一稿被多家报刊同时选用,既然能说明作者的劳动质量高,那么,重复拿几个稿费又何以能构成道德问题呢?

一种商品可有出厂价,一级批发二极批发直到市场价,卖一家赚一笔钱,而另一种“商品”却为何只能廉价收购给一家呢?从商品经济的角度来说,作者和编者是卖者和买者的关系。
不管是“新商品”还是“旧商品”,只要有人卖和买,只要能是自愿构成的买卖关系,那么这又会有损什么呢?又何尝不可为呢?!

我们的国家如此之大,人口数量占全世界的四分之一,相当于几个、几十个、甚至几百个国家,若一稿被多家采用,就等于在多个国家发表文章。这一方面不用翻译就能让更多人看到作者的精彩文章,另一方面让作者重复拿几个稿酬,正好是对在我们这样发展水平较低级的国家里,精神产品的价格完全背离价值规律的一种补偿。

我之所主张一稿多投,还因一稿一投在如此大的国家里没有现实性和可操作性。有的报、刊、网站发表严肃声明不让作者一稿多投,但它们却在随意改写、摘编、转发、转贴作者的作品。我经常在一些地方发现自己的文章,有的文章已被弄得面目全非,有的连本人的姓名也不署,令人莫名其妙,啼笑皆非。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仅法》对此有明确规定,但一个人的能力、精力、财力实在十分有限,怎么能够也怎么敢对付那么的“强势”媒体呢?实际上,一稿多投或一稿被子多家乱用的情况十分普遍,只是在我看来,一稿多投应该提倡或被保护,一搞被多家乱采用应该严厉被子制止——其中有关法律、文化传统、价值判断、社会进步等
楼主热帖
什么都没学会,就学会了坚强。
走来走去 | 2004-8-7 09: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嘿嘿,这个是要支持的!
喊了一声爱你,就白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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