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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执法应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彻底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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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31 14:0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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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暴力执法应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彻底消失
文:芜晴

援引新闻连接:
http://news.tom.com/1006/20050524-2158149.html
http://www.gs.chinanews.com.cn/news/2005-05-20/1/24578.html
http://www.hkwb.net/news/read.ph ... ;news_class_code=01

5月19日,兰州市城关区城市管理局城建监察中队执法人员在拆除户外广告牌时,与一中介公司员工发生“撕扯”,十多名城建监察队员一拥而上,强行将当事人推到一辆面包车里进行殴打,导致当事人下身浮肿、阴囊出血并血肿,脸部伴有淤血症状。

23日,23名目睹了城管打人过程的经营者联名致信媒体,质问城管打人的过错,并表示愿为被打者作证。(据5月20日、24日《兰州晨报》报道)

5月25日,海南日报又报道:24日,海口市美兰区城管大队队员在海甸二东路执法时,约10名执法人员将一水果店老板打伤,导致其头部受伤流血。为了不再被打,也为了使打人者无法溜之大吉,当事人不得不躲藏到汽车底下,后引来群众围观,并对肇事者进行指责。

无论使用任何一个搜索引擎,输入“城管打人”、“暴力执法”等字眼,我们都能找到无数条类似的新闻。而这两起暴力执法事件的接连发生,情形却是那么相似——都是多名城管人员一哄而上,嚣张到举起拳头砸向普通老百姓的地步,而且同样都激起了民愤。

在很多累似的事件中,我们也看到:做为当事人的执法者也能诉出一大堆苦来,甚至出现打人者与被打者相互推脱指责,最后将整个事件搅成一坛混水,让外人根本无法分得清楚到底是老百姓暴力抗了法,还是执法者在暴力执了法,最后不得不不了了之。

我们有理由相信,执法者有执法者的难处,但相对而言,他们至少要比只能靠在路边摆个小摊糊口,天天与城管执法人员玩猫捉老鼠游戏的那些下岗工人、进城务工的农民们的境况要好上一些;我们更有理由相信,我们的老百姓再刁蛮,也不至于非得靠拳打脚踢才能使他们自觉地维护城市的整洁与华丽。

城管有城管的责任与义务,他们进行正当的执法行动,对那些有碍于城市市容市貌的广告牌匾、有碍于交通的小商贩们“出格”摊点进行必要的清除,原本是他们份内的事情,也是无可厚非的。

但这其间会有那么多暴力执法事件发生,则使我们个别的执法者们一个致命的弱点暴露无余——拳头胜过雄辩。因为总有那么一些人,他们认为老百姓是最好降服的。只要拿出点颜色给他们看看,就没有管不了街道,也没有摆不平的事。

眼下,党中央正轰轰烈烈地开展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并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在这一进程中,一边是“保先教育”,一边是执法者向纳税人举起拳头;一边在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一边是国家的公务人员激起了民愤,难免让人感觉极不和谐,感觉到悲痛。

所谓的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要构建和谐社会,首先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人为本就必须时时、处处都体现出“人性化”来。这就要求政府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必须先把执法者教育好,让暴力执法彻底消失,才能有效地促进整个社会朝着预定的目标一步步迈进,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尽快实现。

我们相信:这一天离我们将不会太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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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1 11:02: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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